龙川县陈伟平案判决多些年?

2024-05-20 06:11

1. 龙川县陈伟平案判决多些年?

陈伟平伙同他人违反国家规章,非法经营地下“六合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陈伟平系与他人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到案后,被告人陈伟平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一、龙川县陈伟平案判决结果
1、裁判结果 被告人陈伟平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限本判决生效后十内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赌博判决轻重
1.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1)非法买卖外汇。
(2)非法经营出版物。
(3)非法经营电信业务。
(4)在生产、销售的饲料中添加盐酸克伦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物品。
(5)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即网吧)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6)非法经营彩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是对非法经营罪的规章。具体如下:违反国家规章,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龙川县陈伟平案判决多些年?

2. 龙川县陈伟平案判决多少年?

陈伟平伙同他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地下“六合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陈伟平系与他人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到案后,被告人陈伟平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一、龙川县陈伟平案判决结果
1、裁判结果 被告人陈伟平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限本判决生效后十内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赌博判决轻重
1.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1)非法买卖外汇。
(2)非法经营出版物。
(3)非法经营电信业务。
(4)在生产、销售的饲料中添加盐酸克伦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物品。
(5)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即网吧)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6)非法经营彩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是对非法经营罪的规定。具体如下: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3. 龙川县陈伟平案判决多少年

陈伟平伙同他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经营地下“六合彩”,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陈伟平系与他人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到案后,被告人陈伟平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一、龙川县陈伟平案判决结果
1、裁判结果 被告人陈伟平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限本判决生效后十内缴纳)。 (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二、赌博判决轻重
1.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1)非法买卖外汇。
(2)非法经营出版物。
(3)非法经营电信业务。
(4)在生产、销售的饲料中添加盐酸克伦特罗等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物品。
(5)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即网吧)或者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6)非法经营彩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
是对非法经营罪的规定。具体如下: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龙川县陈伟平案判决多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