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总监辞职后敲诈董事长3000万,该起案件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2024-05-20 02:21

1. 财务总监辞职后敲诈董事长3000万,该起案件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在人们的生活当中,有很多的工作人员在工作当中都会受到老板的压榨,从而会导致一些上班族内心的不满。然后有很多员工在离职之后,也都是会对公司的老板进行报复。在网上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事件,有一位公司的财务总监在辞职之后,对董事长进行三千万的金钱敲诈。这一行为也是在网上引起了很多网友们的纷纷关注,有不少网友评价道,这位财务总监真的是十分贪心,竟然在辞职之后想要索取这么多的金钱,所以很多网友们也都是比较关注这件事情的内幕和真相。
其实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有很多的员工在上班的过程当中都会对老板有一些谩骂。因为有很多公司的老板都会压榨员工,让员工没有底线的去工作,进行长时间的加班,所以很多员工们内心都十分的不满。他们在干了一段时间之后都会选择辞职,但是在辞职过后,有不少的员工们也都为了报复老板,所以会对老板进行一些敲诈和索取。当然这种行为也是非常的不对的,毕竟之前也是在公司里面上班的员工,虽然说是辞职了,但是也没有必要对老板有这么大的仇恨,对他们进行这么巨额的敲诈。
当然也有一些老板非常的体恤员工,所以在工作的时候对待员工也都是非常的友善。导致了很多员工们都特别的喜欢老板,所以会在公司长久的发展下去,并且也表明要一直为老板带来很好的工作效益。不过对于这位财务总监的行为,很多网友们也都是纷纷的进行了谩骂和指责,毕竟,三千万也是一笔不小的余额,并不能够说在辞职之后对老板有这么多金钱的敲诈。当然这在一定的程度上也属于违法行为了,所以说作为董事长为了很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也是可以选择报警。所以说,无论怎么样,公司的这名财务总监也都不应该有这种败坏社会风气的行为。毕竟这在很大的程度上,不仅反映出他的人品非常的恶劣,同时也表明了他在以前的工作当中也是非常的不负责。
虽然说这件事情当中的内幕和真相,很多网友们也都是非常的想了解清楚。但是,毕竟这件事情也是属于这名财务总监和董事长之间的私人事情。不过有很多的网友们也还都是纷纷表示这位财务总监的行为是非常的恶劣和不正确的。也希望员工们在离职之后也并不需要对老板有太大的报复之心,当然也不能够对老板采取这种金钱上的敲诈。这样不仅仅会害了自己,同时也会对自己造成不好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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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A股公司财务总监辞职后,敲诈勒索董事长3000万!法院是如何判的?

目前这起案件做出裁决,认定魏某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数额特别巨大。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也予以支持。判决犯罪嫌疑人魏某林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退换受害者欧某,退赔违法所得269万元。因为嫌疑人早先曾经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掌握公司的一些核心资料。觉得自己早先,受到不公平待遇,因此敲诈老东家,谋取不当的利益。

这家公司名叫西藏旅游,是西藏本土的第1家上市企业,长期业务以西藏旅游为主。这几年因为经营不善,面临着退市风险。已经多次收到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如果再次亏损将会被退市。
这位前财务总监,吃定现在关键时刻,公司正在进行大资本运作。如果这个时候被相关部门调查,可能接下来资本运作将会暂停,必须等到调查完成之后才能起启用。自然公司,不希望出现任何问题,这种情况下西藏旅游公司,肯定非常着急。
现任董事长也不能判断,情况是否属实,毕竟对前面情况不熟悉,怕公司受到较大的损失。于是联系了前任董事长,这个也是魏某林最初想要找的人,不过欧某没有理会,谁料魏某林不肯罢休。2019年1月21日,西藏旅游公司收到西藏证监局给公司发来的邮件,要求公司展开自查,后来公司进行自查,确定没有任何问题。
魏某林觉得自己以前受到公司不公平待遇,恐吓威胁手上掌握了公司以前运作上不规范的证据,要求给他3000万元以上,才能撤回举报。公司为了长远发展的话,并且给了他一定钱财,而嫌疑人并没有收手,一直咬着不放。最终把自己送入监狱,深陷囹圄当中,真的悔之晚矣。

3. 趁火打劫!财务总监辞职后敲诈董事长3000万,他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趁火打劫!财务总监辞职后敲诈董事长3000万,他需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4. 辞职后,原财务总监勒索公司3000万,他是如何进行作案的?

作为公司的一名财务,其实所从事的远远不止是财务的工作,优秀的财务还应该参与到公司的管理上,对公司的各个项目进行监督管理。一个公司的财务管理人员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也是很多大高司愿意花高薪聘请财务管理人员的主要原因。西藏某个旅游上市公司的董事长对前财务总监魏某进行报警举报,举报称魏某从公司离职后,多次以其手中掌握该旅游公司关于税务、资产方面违法行为的材料为筹码,对公司的董事长进行敲诈。最终的调查结果是这家上市公司并没有这类问题,而魏某也因为敲诈罪被处以刑罚。

一、原财务总监离职后举报公司。每个公司会有人员流动是很正常的事,财务人员也是一样的。魏某从原来的公司辞职后,因为对原公司心怀不满,向税务部门举报自己曾经任职的上市公司。在举报之后还打电话给公司的董事长,以掌握了公司税务问题为筹码,要求其支付五百万元保密费。

二、公司面临退市风险,董事长妥协。对于魏某的威胁,董事长一开始是妥协了,支付了二百多万的封口费给魏某。据后来调查了解到,董事长之所以会支付这笔款,是因为他自己也不确定公司是否存在税务方面的问题,而且公司面临退市风险,担心事情大了会影响到公司声誉。

三、最终被判敲诈勒索罪。然而魏某并没有就此罢休,而是再次要求二千多万的费用。于是董事长选择了报警,当然调查之下,上市公司并没有违规行为。而魏某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不但要归还之前要到的二百多万,还面临十几年的有期徒刑。人心不足蛇吞象,说的就是魏某这种人,从公司离职时,拿到了自己应得的薪酬反而不满足,最终是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