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票的限价委托卖出

2024-05-09 12:13

1. 关于股票的限价委托卖出

1、今天10元封在涨停板,明天跌停价是9元,所以,你挂9元,是明天的最低价,也就是跌停价。

2、今天涨停,明天跌停,这种事情出现概率很小,所以,你能跑掉是大概率事件。

3、如果在集合竞价挂9元,也有可能在集合竞价你 就卖掉了,等不到开盘。

4、如果你挂9元委托的话,还有可能高于9元的委托价格卖出。

5、如果明天是大单封一字跌停板,也就是正好9元开盘,这个要看你的委托排序在什么位置,在别

人前面,你也有一定的卖出的概率,不过能出的概率较小。(而且今天涨停,明天跌停的事件概

率很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关于股票的限价委托卖出

2. 股票入门:市价委托和限价委托

市价委托即委托人要求证券商按市场价格买进或卖出证券。市价委托在证券交易所的竞价买卖优先顺序是最优先。
限价委托即委托人要求券商按限定的价格买进或卖出证券。委托人提出限价委托买进证券,证券商在执行时必须按限价或低于限价买进;委托人提出限价委托卖出证券,证券商执行时则必须按限价或高于限价卖出。
一、行纪合同的性质
1、行纪合同主体的限定性。在我国,行纪合同的委托人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无太多限制。但行纪人只能是经批准经营行纪业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法律往往对行纪人的资格、业务范围有严格的限制并对其业务活动实施专门的监督和管理。
2、行纪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行纪合同属于提供劳务类合同,由行纪人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但其所提供的劳务具有特定性,各国基本都规定为物品的买进或卖出,且限于动产范围之内,不动产贸易不属于行纪范畴。我国《民法典》将行纪合同的标的规定为”从事贸易的活动“,实践中多指动产、有价证券的买卖以及其他商业上具有交易性质的行为,如代购、代销、寄售等。
3、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行纪合同中的行纪人在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时,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的。虽然处理事务的结果最终归于委托人承受,但行纪人是以独立的主体资格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无须向第三人披露自己与委托人的委托关系,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第三人不履行义务致使委托人受到损害的,行纪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也是合同的相对性原则使然。相应地,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一般不存在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委托人无须支付与第三人的磋商、资信调查成本。这是行纪合同最重要的法律特征,也是其得以蓬勃发展的根源所在。
二、融资融券如何交易
(一)通俗的说,融资交易就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资金用于证券买入,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资买进证券称为“买多”。
(二)融券交易是投资者以资金或证券作为质押,向证券公司借入证券卖出,在约定的期限内,买入相同数量和品种的证券归还券商并支付相应的融券费用;投资者向证券公司融券卖出称为“卖空”。
(三)总体来说,融资融券交易关键在于一个“融”字,有“融”投资者就必须提供一定的担保和支付一定的费用,并在约定期内归还借贷的资金或证券。
三、行纪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
(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
(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委托人对价格有特别指示的,行纪人不得违背该指示卖出或者买入。
(3)妥善保管的义务。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4)委托物处置的义务。委托物交付给行纪人时有瑕疵或者容易腐烂、变质的,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可以处分该物;与委托人不能及时取得联系的,行纪人可以合理处分。
(5)负担行纪费用的义务。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 股票限价委托


股票限价委托

4. 股票限价委托什么意思

限价委托是指客户想要在证券交易所进行股票买卖时,买卖的价格会被做出限定,即在买入股票时限定一个最高价,只允许证券交易商按照最高价或低于最高价的价格成交,在卖出时限定一个最低价,只允许证券交易商按照最低价或者高于最低价的价格成交。

限价委托的最大特点是,股票的买卖可按照投资人最理想的价格成交,有利于投资人实现预算投资的利益最大化。但是限价可能会与市价有一定的出入,所以要等到两者完全一样才能进行交易,限价委托的交易就非常的慢,甚至最终无法成交。

例如,客户希望以30元的价格买进甲公司的股票,而现行的价格是33元,则即使股价跌到30.01元,经纪人也不会执行此项委托。反之,如果客户希望以33的价格元出售自己手中的股票,而现行价格却是30元,则经纪人一定会等到股价到达33元时才履行委托。

5. 关于股票最优五档和限价委托的问题

限价委托
对方最优价格
本方最优价格
即时成交剩余撤销
五档即成剩撤
全额成交或撤销限价委托 (limit order) 客户向证券经纪商发出买卖某种股票的指令时,对买卖的价格作出限定,即在买入股票时,限定一个最高价,只允许证券经纪人按其规定的最高价或低于最高价的价格成交,在卖出股票时,则限定一个最低价。限价委托的最大特点是,股票的买卖可按照投资人希望的价格或者更好的价格成交,有利于投资人实现预期投资计划 
对方最优价格委托:买进,优先,价格从低到高择低成交;卖出,优先,价格从高到低择高成交,当在极高位,接盘很大,卖出者货很多,能及时走掉,否则大家都知道了,就走不掉了,接盘很小时,不能用这个方式,否则非让你打到跌停 
本方最优价格申报,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就申报执行效果而言,本方最优价格申报相当于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以即时行情“买一”价格作为买入价格的限价申报或以即时行情“卖一”价格作为卖出价格的限价申报。 
比如说,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如市场行情揭示“万科”的“买一”价格为6.10元、数量为6000股,此时某投资者采用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委托买入“G万科”5000股;该投资者的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将以本方最优价格、即“买一”价格6.10元作为该申报的买入价格,并将其5000股买入申报保留在交易主机“买一”队列中等候配对;按“时间优先”原则,原“买一”队列中的6000股买入申报比该投资者的5000股买入申报优先 
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也就是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依次以“买一”到“买五”价格作为卖出价格或依次以“卖一”到“卖五”价格作为买入价格,同时如申报无法全部成交,剩余未匹配量自动撤销的申报方式 
五档即成剩撤 :交易后,如果有没成交的自动撤销挂单。 
五档即成转限价 如果没成交自动转到当时价格,挂在那里等待成交。 
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是指: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格,如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所有申报队列依次成交能够使其完全成交的,则依次成交,否则申报全部自动撤销

关于股票最优五档和限价委托的问题

6. 股票委托价的问题

可以的,一般股票的成交价跟你的委托价是同等的,有可能低于你的委托价,那是在你报单后股价正好下跌了, 但决不可能高于你的委托价。股票的买卖规则是: (1)价格优先:买入时以挂高价的先成交,卖出时以低挂单的先成交; (2)时间优先:同等价位时,先报单的先成交。
比如说出32委托买,那32以下任何价格都可以和你的买单成交,高于32的卖单则不会成交。32就是你愿意买入的最高价,这时候卖出的最低价高于你想买的价格,就会按照卖价成交。比如你想五块钱买一斤苹果 结果人家就卖4.5元一斤 那你给人4.5元就好了 
新手你可以用个模拟软件去演练几次,慢慢的就能明白很规率,我刚入门那会也是用个牛股宝模拟这样一路摸索过来的,还不错,有一定效果,愿可帮助到你,祝你投资愉快!

7. 关于股票最优五档和限价委托的问题

限价委托
对方最优价格
本方最优价格
即时成交剩余撤销
五档即成剩撤
全额成交或撤销限价委托
(limit
order)
客户向证券经纪商发出买卖某种股票的指令时,对买卖的价格作出限定,即在买入股票时,限定一个最高价,只允许证券经纪人按其规定的最高价或低于最高价的价格成交,在卖出股票时,则限定一个最低价。限价委托的最大特点是,股票的买卖可按照投资人希望的价格或者更好的价格成交,有利于投资人实现预期投资计划
对方最优价格委托:买进,优先,价格从低到高择低成交;卖出,优先,价格从高到低择高成交,当在极高位,接盘很大,卖出者货很多,能及时走掉,否则大家都知道了,就走不掉了,接盘很小时,不能用这个方式,否则非让你打到跌停
本方最优价格申报,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就申报执行效果而言,本方最优价格申报相当于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以即时行情“买一”价格作为买入价格的限价申报或以即时行情“卖一”价格作为卖出价格的限价申报。
比如说,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如市场行情揭示“万科”的“买一”价格为6.10元、数量为6000股,此时某投资者采用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委托买入“G万科”5000股;该投资者的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将以本方最优价格、即“买一”价格6.10元作为该申报的买入价格,并将其5000股买入申报保留在交易主机“买一”队列中等候配对;按“时间优先”原则,原“买一”队列中的6000股买入申报比该投资者的5000股买入申报优先
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也就是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依次以“买一”到“买五”价格作为卖出价格或依次以“卖一”到“卖五”价格作为买入价格,同时如申报无法全部成交,剩余未匹配量自动撤销的申报方式
五档即成剩撤
:交易后,如果有没成交的自动撤销挂单。
五档即成转限价
如果没成交自动转到当时价格,挂在那里等待成交。
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是指: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格,如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所有申报队列依次成交能够使其完全成交的,则依次成交,否则申报全部自动撤销

关于股票最优五档和限价委托的问题

8. 股票买入卖出和委托价的矛盾问题

不矛盾,这两个规则体现的是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
(二)买入申报价格为30元,而即时最低卖出价格为25元。这时,由于你买入的价格远高于即时卖出价格,则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你应该先于其他低于30元的价格成交。而由于即时价格25元是先于你的挂单,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要以他的价格即25元成交;
(三)卖出申报价格为为25元,低于即时最高买入申报价格30元。这时,由于你卖出的价格远低于即时买入价格,则根据价格有限的原则,你应该先于高于25元的价格成交。而由于即时价格30元是先于你的挂单,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要以他的价格即30元成交。
说白了,就是先价格优先,然后再考虑时间优先。
你给的价格条件好,则你先参与交易;你先参与交易的同时,看谁先挂单,如果你先挂单,则以你的价格成交,如果别人先挂单,则以别人的价格成交。
另,你说的这种情况在A股是不存在的。由于有涨跌幅的限制,你不可能挂出超过或少于开盘价10%的买入或卖出价格的。